头条网讯 12月9日,据台媒报道,琼瑶离世后约留下10亿人民币的版权费。其儿媳何琇琼在朋友圈发文强调:“严禁投机行为,遏制侵权”,以此强调版权的唯一来源。
有台媒统计,琼瑶著有《还珠格格》《烟雨濛濛》《一帘幽梦》等约70部小说,且多部小说被改编成影视作品,其中《还珠格格》版权费至少10亿台币,“琼瑶宇宙”全球版权费估计高达40亿台币(约合10亿人民币)。此外她旗下还有三家影视公司,包含可人公司、怡人公司及仲杰公司,怡人公司和仲杰公司的总经理是琼瑶儿媳何秀琼,主要负责影视投资与艺人经纪业务,儿子陈中维则负责制作。该公司资本额为1000万台币,注册了“还珠格格”及“琼瑶”等多项商标。
早在12月5日,琼瑶离世后的第二天,作家出版社曾在官方微博发布《关于“琼瑶作品”图书版权的联合声明》,强调可人娱乐是琼瑶生前创作的全部文学作品唯一的版权持有方,作家出版社享有“琼瑶作品”合计71册中文简体版在中国地区的专有出版权,而除了作家出版社出版的“琼瑶作品”版本外,其他出版社出版的版权已到期。
琼瑶生前与儿媳关系良好。其家人透露,琼瑶在离世前一天还与儿子及儿媳共进晚餐,头天吃饭的时候,琼瑶特意吩咐儿媳,第二天中午来家里一趟。据悉,何琇琼与陈中维结婚多年,曾为《还珠格格》等多部琼瑶剧担任制作人。琼瑶曾在2018年宣布:“我已年迈,我手中的IP,将交给年轻的一代,由琇琼主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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