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今日网】为规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监管统计工作,充分发挥金融监管支局功能作用,9月6日,金监总局办公厅发布《保险公司县域机构统计制度》(下称《制度》)。
在该制度下,财产保险公司和人身保险公司需每月向监管部门报送县域机构统计数据,具体内容包括:各行政区域的原保险保费收入、赔付支出;有关险种的保险金额、签单数量、新增保单件数、期末有效保单件数;各级分支机构和从业人员数量等。
保险公司应当于2024年10月10日前完成首次数据报送,即报送2024年9月数据,并于12月15日前补充报送2024年1月—8月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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