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今日网】康美财务造假揭盖七年有余,上市公司与大股东虽已先后完成司法重整与破产清算,债权人对相关方的追索却仍在继续。
财新从知情人士处获悉,近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下称“广州中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因康美药业(600518.SH)原大股东康美实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下称“康美实业”)所发行的可交换公司债券“17康02EB”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陈述,债券主承销商广发证券(000776.SZ/01776.HK)被判决,对原告财通基金的投资差额损失承担15%的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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