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李海颜)为缓解中小银行资本补充压力,多地政府相继“出手”发行专项债解渴。4月11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文件显示,黑龙江省拟发行9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期限为十年,募集资金拟用于大庆农商行、黑龙江杜尔伯特农商行资本补充,两家银行分别获得80亿元和10亿元的配额。
这已是年内黑龙江省第二次“出手”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3月21日,该省发行的1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上市,票面利率3.02%,募集资金用于哈尔滨银行资本补充项目。
“资本是银行经营核心基础”,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表示,开年以来,部分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一方面是部分区域中小银行积极补充资本,提升风险抵补能力和业务扩张能力的需要;另一方面,部分中小银行融资渠道较窄,对专项债补充资本需求较高。
今年以来,各省份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力度不减,除黑龙江省外,辽宁省、宁夏回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河北省、大连市均披露了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计划或结果。其中,内蒙古自治区发行200亿元专项债,用于补充包头农商行、武川县联社等省内26家中小银行的资本金,票面利率为3.01%;大连市则发行了4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大连银行补充资本金。
除已上市交易的中小银行专项债外,还有504亿元专项债等待发行。黑龙江省拟发行90亿元的同时,辽宁省也于4月11日在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发行文件,该省拟发行150亿元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募集资金拟用于补充盛京银行资本金。宁夏回族自治区拟发行30亿元用于补充宁夏银行补充资本金。广西壮族自治区计划发行84亿元专项债主要用于广西农信系统21家农商行、农信社、农村合作社补充资本;河北省则已获得新增专项债限额150亿元,拟用于化解地方中小银行风险。
谈及各省市频频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原因,周茂华认为,开年以来,实体经济稳步复苏,实体经济信贷融资需求回暖,加之银行继续加大不良处置,部分中小银行补充资本压力较大;监管部门支持中小银行多渠道补充资本。从实践看,不同区域根据当地情况通过创新专项债补充资本方式,主流方式有转股协议存款,通过地方金控市场化入股方式,前者有助于提升银行监管指标,融资门槛低,业务流程简单,但只有转股后可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后者可以补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但对于地方金控经营能力要求较高。
中小银行通过专项债补充资本是在相关部门支持下补充资本金的新方式。2020年7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依法依规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合理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新途径。3月24日,银保监会发布银行业保险业健全公司治理三年行动取得明显成效的情况时也提到,为促进中小银行补充资本,监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三年累计支持20个省(区)发行5500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600余家中小银行资本。
“今年国内经济稳步复苏,实体经济融资需求回暖,带动银行业务扩张;银行部门不良资产处置力度不减,也导致对资本补充需求仍较强。”周茂华表示,专项债方式有效缓解了部分区域中小银行资本补充需求,提升经营稳健性和业务扩张能力,但该方式属于银行补充资本的创新方式之一,无法代替其他资本补充工具,从补充规模看,还需要中小银行多元化融资工具和渠道,不断完善内部治理,提升经营效率和内源性补充资本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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